第304章 血月贵族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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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扎克,不要乱来!”另一名外国人急忙拉住扎克的胳膊,防止他暴怒之下犯下不可挽回之大错。

“亨利,他不过是一只年轻一些、帅气一些的黄皮猪罢了,也敢侮辱高贵的血月贵族?”扎克的眼睛蓦然变得猩红。“我要吸光他的血!只有用他的血,才能洗净我所遭受的侮辱!”

血月贵族是吸血鬼的自称,有的吸血鬼也自称为血夜贵族。传说,吸血鬼发怒时眼睛会变红,伤心时会流下血泪,在镜子中不会照出倒影。扎克眼睛颜色发生的变化,刚好印证了这一点。

据网上流传的资料记载,吸血鬼们的容貌都非常出众,男性普遍英俊帅气,女性大都美艳绝伦。除了皮肤苍白一些以外,他们在外表上几乎无可挑剔。平日里,他们隐藏起尖牙和利爪,穿着华丽的贵族礼服,有的还披着黑红相间的斗篷,在夜幕降临后出来活动,而白天则睡在棺材里。他们的食物是新鲜的血液,而且是以人类血液为主。只有在某些极端情况之下才会被迫吸食动物血液。他们嗜好纯净的血液,认为处子之身的血液是无上撒旦赐予的绝世珍馐。

当李晴天看到这段话之时,顿时忍不住轻蔑一笑。当然,吸血鬼们之所以会这么无知,也不能全怪他们,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品尝过修行者的血液。就像红楼梦中的刘姥姥,在没有去过大观园之前,哪里知晓什么是真正的人间富贵?修行者们的血液中蕴含着神秘力量,凡俗人类之血又如何能比?

吸血鬼天生擅长催眠术,轻松便可催眠人类。吸食完血液后,再以舌头舔舐抹去咬痕,神不知鬼不觉。如果吸血鬼将自己的血液喂食给人类,人类则会转化为吸血鬼。这便是初拥,是吸血鬼发展后代、繁衍族群的主要方式。吸血鬼也可以利用自己的血液去感染人类,被感染的人类便成为他的血仆或血奴。

网上还说,吸血鬼具有超强耐力和恢复能力,超人般的移动速度和敏捷性,翻山越岭、纵屋上树如履平地。还拥有惊人的力气,可以轻松推倒大树,扔起比自身还大还重的巨岩,徒手便可撕裂钢铁。吸血鬼这些表现与华夏的僵尸有些类似。就是不知二者遭遇之后,肉身之力孰强孰弱!

吸血鬼还拥有多种不可思议的超自然能力,比如变身,最常见的是变成吸血蝙蝠飞走。还能通过血液读取血液主人的记忆。如果这种超能力能被用在案件侦破上,保证他们个个都是福尔摩斯。此举还顺便解决了他们的吃饭问题,堪称绝妙。犯罪分子还要什么人权?他们存在的唯一意义,就是为这群福尔摩斯充当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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